“陈老板,小紫,在我们这里工作是签订了用工合同的。我们在她身上花费了大价钱。”
“按照合同呢,她需要在我们这里工作5年。如果她现在退出的话,那就需要缴纳一笔违约金了。”
“当然了,您是我们会所最尊贵的钻石卡用户,我们一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的。”
“您能够看得上我们会所的员工那是我们的荣幸。”
“本来小紫的违约金是需要50万的,您如果要把他带走的话,只需要支付30万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这是一门生意,也希望您能够理解。”丁志行最后开口说道。
“我懂,做生意嘛,我守规矩。”
“你们讲规矩,我也讲道理的。”
“她的违约金我支付了。”陈平安点头说道。
通常情况下,只要别人讲规矩,那么陈平安肯定也会讲道理。
虽然30万的违约金,其实一点都不合法,应该说这是一笔违法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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