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部长和洪栋那些“无关紧要”的发言也差不多结束了。
都是人精,谁不知道干部任用问题的决议都在“书记”身上,处分在“监委”部门?他们要讨论,无非就是说些模棱两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话而已。
“米书记……”
潘剑开口了:“米书记,我认为,犯了错就应该受到处罚,否则,要干部使用条例做什么?干部任用规章制度的条条款款,说的都非常清楚明白!出了问题就要按照规定去处置!”
“考虑到,林峰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我个人的意见是,综合考虑……应对林峰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由于,过去一段时间,他一直都在东陵扎根,对东陵的情况比较了解,实际工作也比较扎实,我想,由组织部门结合工作需求,让林峰到东陵县下辖的乡镇干一段时间吧!”
“待遇,职级等,均由正处级降为正科级使用,至于,后续的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个人表现和工作成绩来安排!!”
米书记一听这话,显然很满意!
处分是要处分的,这个处分办法,显然也很严肃,很严重。
但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还可以回来嘛,凡事都是灵活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