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他脑海中电光石火般闪过几小时前那场决定行动性质的激烈争论。
会议室中,陈默的脸在冷光灯下如同冰雕:“...证据链卡在‘管道’上。公安那边怎么说?”
严正宏指着白叶梳理的资金流向图:
“王支队(鹏城经侦负责人)看了初步材料,认为目前指向刘明远和锐进的,只有异常资金流和高度可疑的通讯关联,缺乏其直接窃取并传输核心数据的‘一手铁证’。
跨境部分更复杂,BVI壳、新加坡代理...
公安立案抓人需要更硬的、能立刻钉死的证据,否则打草惊蛇后链条一断,前功尽弃。”
贺映豪接口:“诱饵计划是唯一能快速引出‘管道’的方案。但数据窃取传输的过程稍纵即逝,等公安协调好搜查令、技侦布控,对方可能已完成清洗转移。”
赵坤面色凝重:
“华兴作为受害企业,在发现内部人员可能利用职权和外包渠道窃取核心商业机密时,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规章制度,启动内部稽查和紧急资产保护程序,对嫌疑人办公场所进行‘合规检查’,扣押涉嫌用于犯罪的载体(电脑、存储设备)。
这是我们的合法权利,也是唯一能在对方销毁证据前抢到时间窗口的方式!”
陈默沉默数秒,目光如刀锋扫过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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