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昨天晚上,我和老烟袋子是开车从赞皇回来的。
虽说路上欣赏了刑侦支队抓老尸,耽搁了点时间。
但这白发老汉骑着自行车竟然能前后脚跟我们一起到省城,这速度简直比我那破二手摩托车都要快!
不是,他体力这么好的吗?
还有,背尸人不差钱。
就算一个月背一具尸,也是妥妥的高收入人群。
怎么看他样子,连个豆浆都舍不得买,还从自己包里拿出个保温杯,跟摊主讨要热水?
还有,他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
这背尸人也混的太惨了点吧?
摊主的速度很快,片刻之后,就把多加了一个鸡蛋的煎饼递给了白发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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