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异常兴奋的再次来到城中村。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前女友要我盛装出席。
我穿了最贵的金线西服,戴了只有参加酒会时才戴的领结,头发一丝不苟,手腕上是贵气十足的劳力士大金表,金光闪闪。
这么俗气的东西跟我的气质不配,但不得不说戴上之后非常显贵气。
而前女友更是盛装打扮。
她没有穿我给她买的性感旗袍而是挑了一件老婆的衣服。
那件正是我们结婚时老婆敬酒时穿的中西合并风格的礼服。
不过她俩虽然身高差不多但三围差不少,这件衣服显然被前女友改过,不但把她的绝世大腚包裹得非常贴身得体,更把她超大乳房也全都包裹住。
礼服是喜庆的玫红色,上面领口刺绣着漂亮的银色花纹,镶嵌着不少闪闪发光的钻石。
款式介于旗袍与晚礼服之间,贴身塑性不但能把好身材淋漓尽致的展现,还能让穿它的人显得异常高挑挺拔,看上去好像很性感但除了胳膊和小腿哪也没露,端庄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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